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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贊助

捐贈贊助

畢業校友及社會人士可依本校規定捐款,所捐贈之款項將作為本系志學獎學金或系友獎學金之用,捐款流程請參照本校校友服務中心-校友服務組網站。

 

 捐款作業方式

A 支票或匯款

收款人請寫明「國立高雄科技大學」劃雙橫線並註明「禁止背書轉讓」字樣,以掛號郵寄「811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出納組收。」信封上請註明「不指定用途-校務基捐款」或「指定用途 -XXXXXX使用」字樣及姓名、地址、電話(校友請加註畢業年份、屆別、科系別)等資料。
不指定用途─校務基金捐款:國立高雄科技大學408專戶(台灣銀行高雄分行),帳號為:011-036-03219-7
指定用途─xxxx使用 :國立高雄科技大學410專戶(台灣銀行高雄分行),帳號為:011-036-03136-2

B 郵政劃撥

匯款後請連同本校捐款單與收據影本傳真或郵寄至本校出納組。(傳真號碼:07-3663270)

C 現金:請至本校出納組繳納
D 認捐金額,可分期繳交。(請註明所分期數及總金額)
E 信用卡捐款

所有捐款,統由本校發給正式收據,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可依我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之規定,列為個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,或列為營利事業之年度費用或損失,以減輕稅負。

 

  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捐款單.doc